评价分析: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评价时间: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可五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视情开展现状评价。
评价资质: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计量认证证书。
业务范围: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
冶金、建材行业;
化工、石化及医药;
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等。
评价流程: